高邑县大营镇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事项清单:1.根据法律规定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3.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零售活动进行监督。4.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5.协助做好辖区内电梯安全和监督管理,调解处理因电梯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实施主体:高邑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高邑县大营镇中大营村大营镇人民政府院内东楼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311-8408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