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项目的公示(实施前)
现将高邑县2022年拟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予以公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311-84031262
gyxnyjbgs@163.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3日—12月12日)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1、河北龙之养饮料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论证报告
2、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3、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4、万城镇西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5、富村镇西塔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6、田源家庭农场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7、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关于河北龙之养饮料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的
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河北龙之养饮料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河北龙之养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住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城东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田永生。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罐头、饮料的生产销售,现有7条自动化生产线,产能可达2000-3000箱/小时。公司现有包括法人和股东在内的主要管理人员5人,车间管理人员4人其他职工64人。该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执行董事制度,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管理运作有效,建立了职责明确、管理清晰的组织结构。该公司非流动资产共计4670.19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0000平米,价值2044万元;厂房20200平米,价值862.36万元;办公楼4500平米,价值450万元;机器设备价值844万元。该公司企业征信和法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截止目前该公司在金融机构贷款737万元,法人在金融机构无贷款、企业和法人均无民间借贷情况,征信良好无逾期。
公司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河北龙之养饮料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
关于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的
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股东为高邑县财政局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13500万元,其中高邑县财政局出资10000万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企业对外投资公司有7家,其中两家(高邑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邑县城投陆港物流有限公司、高邑县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其中高邑县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该公司的其他关联企业有:中铁建投高邑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谊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高邑万禾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好(河北)智慧农业有限公司,高邑城投均为以上公司股东,以上公司无债权和债务关系,无法对高邑城投公司的决策进行影响。高邑城投对公司的债权和债务有收益的权利和偿债的义务,其股东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刘秀路路北高邑西站站前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司院内。公司现有干部职工22名,根据发展需要,现设六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投融资部、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风险控制及法务部、财务部。公司主要职能包括:
(1)发挥投资平台作用,在合法合规情况下,充分发掘和利用银行、社会资本、国家项目建设资金、专项债券、基金等多种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2)做好土地开发、经营,通过土地市场运作,储备一定的城市建设开发用地,实现土地增值最大化。(3)强化项目建设,承接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与施工;同时加强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管理,培养和扶持市场经营能力,不断提高企业经营业绩。(4)负责经营县政府授权和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投资导向,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5)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6)加强党建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通过查阅该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该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该公司股东会,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策;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更换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3人,任期3年,设置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制定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股东的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动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
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管理运作有效,建立了职责明确、报告管理清晰地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有效。
另外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销售管理制度等制度,能对公司的整体运行进行严格控制,财务管理完善,账目能清楚的反应该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截止目前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合计18.4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95亿元。公司在银行长期借款有1笔,为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2.306亿元,还款方式为每年偿还利息,且每年偿还部分本金,2021年偿还利息金额为1039.23万元,预计每年还本的情况下,利息金额会逐渐减少。
查阅该公司得企业征信和法人征信状况,通过征信报告披露信息未发现该企业和法人有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和法人均无民间借贷情况,征信良好。
公司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较好,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
关于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的
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2022年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于2018年6月19日,性质为:集体经济,住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法定代表人:王荣军,业务范围: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寺家庄村位于高邑县城东三公里,东邻京港澳高速公路,下道口紧邻该村,北靠393省道,全村578户,人口2058,耕地2413亩,党员108名,两委干部七人(平均年龄47岁)。2020年人均收入11000元,村集体收入70余万元,是高邑县蔬菜大棚发源地。
村委会响应市农业农村局号召设立了集体经济组织: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充分发挥经济合作社的带头和带动作用,帮助农户提高收入的同时,对农业产业在我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为集体资产收益,收益稳定,且大部分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万亩设施农业号召,目前已建成大棚30座,其中冷棚28座,温室大棚2座,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
合作社积极施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帮助群众估算经济收益,鼓励贫困户、农户积极参与。根据贫困户意愿,使用多种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基地进行生产,获取劳动报酬和收益分红。对无劳动力的部分农户,可利用土地入股和扶贫资金等方式,吸纳贫困户入社,以土地、自有资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入股,经营收益双方协商分成。合作社按照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法人负责制度,并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管理运作有效,建立了职责明确、报告管理清晰地的组织结构,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在基地进行生产,获取劳动报酬和收益分红。
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董事会,由王荣军担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村民股权负责,决定组织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组织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定组织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方案;决定组织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村两委干部担任监事,检查组织财务,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组织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组织利益时可以纠正。
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该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征信显示,征信均良好。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情况说明显示,该经济组织无偷税漏税情况,税务情况良好。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有较强的运营和收益能力,稳定的收入为偿还公司债务提供了足够保障。
该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2022年高邑县高邑镇寺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
关于万城镇西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高邑县万城镇西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高邑县万城镇西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于2018年4月25日,性质为:集体经济,住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万城镇西良庄村,法定代表人:李建格,业务范围: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本村现有人口423户、1723人,耕地面积1945亩,本村两委干部7名,党员67名,村民代表22名,村股份合作社股民共有1704人,股东代表27人,总股份155712股。
2017年,该村被县委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试点村后,及时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李建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深入宣传集体产权改革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及党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结合村实际制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严把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配置“三关”,确保整个改革程序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顺利完成了一系列改革程序,最终核实非经营性资产540万元、土地1987亩、1704人持股、共量化股份155712股,真正实现了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目前,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为集体资产收益,收益稳定,且大部分为农村转移劳动力。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早年的“富良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种植经验、人才引进、客户人脉、成功种植案例,大力发展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着重向绿色、高效、有机、无公害经济农作物发展。比如引进山东大葱、大姜;山西红薯、邯郸辣椒、衡水大豆、张家口谷子和土豆、各种露天蔬菜、林果苗木、种苗繁育、反季节蔬菜大棚加上原有的小麦育种、青储玉米、大力发展肉牛、羊、鸡、猪、驴养殖项目。合作社积极施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帮助群众估算经济收益,鼓励贫困户、农户积极参与。根据贫困户意愿,使用多种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基地进行生产,获取劳动报酬和收益分红。
合作社计划用5年的时间,实施完成果蔬大棚建设,着力构建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发展机制,按 照“种养加结合、科技示范推广应用增强、观光休闲娱乐一体、一区多园、突出特色”的总体思路和布局,建成一体式的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企业按照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法人负责制度,并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管理运作有效,建立了职责明确、报告管理清晰地的组织结构,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石家庄市高邑县万城镇西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成员4名,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4名,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行使审议批准本社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承决算方案;选举、罢免、评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议批准本社、收益分配方案和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方案;对本社创办经济实体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对本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对股权种类及股份的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参股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该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征信显示,法人征信有一笔逾期,已归还,合作社征信良好。
该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高邑县万城镇西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
关于富村镇西塔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的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高邑县富村镇西塔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西塔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全村512户,1930人,中共党员67名,耕地1600亩。合作社采取“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三位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集农民技术培训、种子采购配送、蔬菜水果收购、销售、加工为一体的经营运作模式,中药材种植销售,有效促进高校农业发展。
2017年11月被中共高邑县委高邑县人民政府授予党的十九大信访稳定工作先进村委会
2018年2月被中共高邑县委高邑县人民政府授予2017年度高邑县创建“六无”先进县活动先进村
2018年6月被高邑县精神文明建省委员会授予高邑县2016—2017年度文明村
2019年2月被中共高邑县委高邑县人民政府授予2018年度高邑县“六无”创建工作
2019年11月被中共高邑县委高邑县人民政府授予高邑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5月被中共高邑县委高邑县人民政府授予2020年度高邑县创建“六无”先进县活动
2020年8月被石家庄市妇女联合会石家庄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授予市级示范单位“儿童友好家园”
2020年9月被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省级森林乡村
2021年3月被中共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20年度石家庄市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1年6月被中共高邑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该合作社共7人,理事长李优辉,理事付立波、李京印、薄友才、王雪靖、张增辰、李庆昌。党组织部3人:党组织部书记李优辉,党组织部成员付立波、李京印。村委会成员3人:村委会主任李优辉,村委会成员薄友才、王雪靖。
为了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借鉴国际合作和国内企业的管理经验,先后制定《合作社章程》、《服务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制度健全,机制严密,运行规范。成立了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理事长职责:负责主持合作社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决议。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理事职责:服从分工、听从安排、协助完成合作社交办的所有工作。
该合作社未来发展规划:第一、利用两年时间建设紫荆旅游版块,积极宣传紫荆“双亲之爱、兄弟和睦、不离不弃、寄托思愁”四种美好寓意,按四种寓意进行围挡形成四个不同观赏区域,同时结合紫荆树“春季有花、夏季有叶、秋季有果、冬季有景”的四季的特点,在区域内以不同时期有关紫荆树诗句、书籍、名言进行展示,并在紫荆树下种植油菜花、中草药等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在吸引游客参观、野炊的同时开发油菜花蜜、油菜籽油等系列产品深加工,增加经济效益。
第二、年内启动100亩绿色果蔬采摘、特色养殖版块建设,计划在紫荆庄园南侧建成黄瓜、西红柿等应季蔬菜种植大棚40个,草莓、无花果等水果种植大棚10个,能出产20万斤蔬菜12万斤水果。肉羊养殖1个,以中草药喂养肉羊提升羊肉品质,并进行特色果蔬产品商标注册,对接商超的同时开展采摘、餐饮项目,打造优质种养殖产品。年能出产1200只肉羊收入360万,纯利润90万 。
第三、结合美丽庭院建设旅游服务版块,利用五年时间在全村范围内支持10户以上集餐饮、观光、住宿为一体的农家乐,同时以“公司+村集体+农户”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宅基地建设,建设游客服务中心、餐饮中心、酒店住宿,盘活闲置资产,实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的目的。
第四、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群众主观能动性,调动志愿者积极性,扎实开展治垃圾、治水、治厕、治房、治风“五治”行动,用文明城创建的思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对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空置破旧建筑、残垣断壁进行彻底清理,以整治推动乡村振兴。
力争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逐步形成“观花、采摘、餐饮、住宿”模式,并举办紫荆文化节、油菜花节、农民丰收节等农文旅活动,将西塔影村建设成休闲农业景点、特色旅游村、网红打卡地、乡村振兴示范点、人居环境标杆。
该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高邑县富村镇西塔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
关于田源家庭农场资产收益项目的
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高邑县田源家庭农场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高邑县田源家庭农场成立于2014年5月9日,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河村西口路南,投资人:张立军,经营范围:小麦、玉米、蔬菜、林果、苗木、花卉及其他农产品种植、销售;农业新技术研发、引进、推广。田源农场地理位置优越,京港澳高速从园区东侧经过,距离107国道2公里,393省道3公里,交通十分便利。种植区属于高邑县水源地,水质优良矿物质含量高,尤其是硒含量丰富,种植水果蔬菜口感香脆,品质绝佳。土壤属于砂质黄土,肥沃没有污染源,昼夜温差又大,特别适宜经济作物种植。田源家庭农场聘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1人,中级技术职称2人,初级技术职称5人的优秀现代农场。连续获得石家庄市优秀农场、河北省优秀农场,河北省四星级休闲农业采摘园。农场现有高标准温室103亩,全部采用标准化生产基地设计,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基础设施完善,有标准化的库房和办工用房。公司已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全省设施农业生产重点农场。农场吸纳周边农村人口就业方面效果显著,特别是针对贫困户就业采用了优先录用和支持发展的措施,去年发放工资报酬60余万元。农场采取“独立单元、自然循环、自给保障、自然环保、稳产高产”专利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高于传统农业。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指导下,经过艰苦努力,农场在做大做强农场品产业,带动周边农民创业致富,助力脱贫和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高邑县田源家庭农场设有:办公室、财务室 、化验室 、宿舍等科室。人员结构分为:技术人员8名、固定员工20余名。
高邑县田源家庭农场响应县委、县政府发展万亩设施农业工作号召,通过全面实施“党建+扶贫+基地”项目,积极推广具较高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大的新品种。夯实我县新型农业主体的基层组织建设,显著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服务发展的能力,在山东金太阳农业集团的先进菌类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支撑下,将菌类种植打造成为全县农民致富增收的主渠道。
农场采取 “独立单元、自然循环、自给保障、自然环保、稳产高产”的原则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高于传统农业。该项目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果蔬农场项目立项后,获得银行贷款。项目的生产模式优越,土地利用率高,对基地周围环境要求低,可形成生产基地。
田源家庭农场具体包括:
1、农业生产区:包括(果)蔬菜种植高效温棚、食用菌高效温棚区、无公害蔬菜种植区、有机肥加工区。
2、农产品加工区:包括(果)蔬加工、菌类加工。
3、食品仓储区:包括农产品仓储。
4、观光采摘区:包括种植、养殖、食品展示等观光采摘项目设计。
5、现代农业技术培训中心:生产技术培训,产业发展辅导,新技术与新产品展示。
6、农场管理区:产品带追溯体系及信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信息化交易平台。
日前巳投产有葡萄90亩,有巨峰、维多利亚、美人指、沪太4个品种,全部采用封闭式高棚架种植管理模式。今年挂果90多亩,亩产控制3500斤左右,目前,还种有蔬菜30亩,有甘蓝、豆角、台东5号黄花菜、秋葵、茭白等。
企业按照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场长负责制度,并对大棚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管理运作有效,建立了职责明确、报告管理清晰地的组织结构,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投融资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该公司无关联企业,经过工商信息查询,该公司无司法风险预警,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该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良好,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查询该公司的企业征信和法人征信状况,未发现该企业和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通过税务信息查询,该公司属于农林牧渔非加工类产业,产品均为免税产品,无拖欠税款情况发生。
公司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高邑县田源家庭农场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
关于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的
论证报告
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18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对高邑县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资产收益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如下:高邑县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是大营镇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位于高邑县大营镇前高线南段高家庄村村西,距京港高速出口5公里,距339国道3公里,通往主要道路的公路均已建成,运输条件便利,同时有利于游客参观、采摘。园区使用土地均为富硒地,适合农作物生长。园区距工业区较远,附近无化工企业,水、土和大气均未受到工业三废排放的污染。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区规划总占地1050亩,建成后涵盖日光温室区、生姜种植园区、暖棚综合园区、冷棚综合园区、小拱棚园区等。高邑县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区一期占地100亩,建设标准日光温室大棚20座。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地方的发展需要,能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承担经营风险,项目可行。经论证同意将高邑县大营镇千亩设施农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纳入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