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发〔2022〕4号
高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我县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经济强县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冀发〔2021〕6号)和《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持续践行县委“1359”强县思路,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建设发展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群众高质量、多层次的健身需求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抓手,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工作跨越式发展和体育强县建设,打造“运动之城”“活力高邑”,助力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建设,为体育强县、健康高邑建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县、镇(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完成提档升级,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名,带动全县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25亿元以上。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全城热练”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争取3-5项省级大型体育赛事落户我县,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文化活动,引导群众通过体育锻炼强身健身。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编制高邑县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研制高邑县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体育公园建设指导意见。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以承办综合性体育赛事为标准,加大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承接各级综合性体育赛事。加快推进高邑县体育馆、高邑县轮滑运动场等建设,制定居民住宅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设计标准,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同步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开阔地建设露天球类运动场地,合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共绿地、路桥附属用地、道路两侧等区域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有效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及建筑屋顶、地下等闲置空间建设全民健身场所,积极利用城市空闲地建设一批气膜式全民健身场馆设施。新建公共足球场、篮球场不少于20个。开展健身步道建设专项行动,每年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公里。加快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水平。鼓励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高品质、综合化、良性循环发展。建立健全场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设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使用效益。落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免费或低收费方式,加大场馆设施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分时分段向社会开放,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健身场馆预约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我要上全运”“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赛事活动,健全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群众参赛指引。深入开展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游泳、路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扶持太极拳、空竹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每年开展全民健身联赛、系列赛、单项赛等赛事活动不低于30场次,举办“社区运动会”不低于5项次。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重阳节中老年人健身展演等主题活动。以举办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系列赛事为契机,积极参与、承办省市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促进乡村体育振兴。积极推广居家健身和网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赛事活动品牌塑造计划。主动申办、引进与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相匹配的各级体育赛事,着力培育2-3项高标准、高规格、影响力大的大型体育赛事。进一步提升高邑县马拉松赛等城市品牌赛事活动水平。创新“一地一品”内容和形式,引入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时尚性、商业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赛事系列化、多元化,持续提升“全城热练”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五)壮大科学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名。依托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落实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鼓励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探索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向健身健康复合型指导员转变,提高指导员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率。面向大、中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者,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科研人员等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和全市全民健身活动调查。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组建科学健身指导团队,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传授运动康复手段和方法,每年不少于2场。(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全面推进“1+3+X”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模式,构建以县体育总会为龙头,包含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着力培育基层健身团队、体育俱乐部。重点培育基层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县体育总会以派驻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向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鼓励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和培育更多的健身俱乐部、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形成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县、镇、村三级健身组织网络。(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动。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活动经费、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合作举办或承办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体育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会员数量稳定且持续增长,主办赛事活动数量或参赛人数稳定增长且连续举办3年以上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少于5名的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强化评估结果对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作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基层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组织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等基层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畅通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创新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新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新空间。推动全民健身智能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县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包括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健身设施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将科学健身融入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利用各类公共健身设施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推行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母亲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农民等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残建融合的体育健身活动,做好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群众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围绕2022北京冬奥会开闭幕式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主题体育文化活动。加强冰雪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在镇(街道)推广建设四季可用、可拆装的冰雪场地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因地制宜建立冰雪场地设施和轮滑场地。提升冰雪场馆设施规范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水平,支持社会力量承担冰雪场地设施运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冰雪场地开展活动。加大冰雪运动普及力度,强化后备人才培养,打造冰雪品牌赛事,建立冰雪项目可持续高水平发展机制。优化县级冰雪运动协会,发挥县冰雪运动协会在举办各级各类冰雪赛事活动、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县冰雪运动会、农村冰雪体验活动、顺风冰雪嘉年华等冰雪赛事活动培育力度,打造高邑特色品牌冰雪赛事活动。持续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将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教学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将陆地冰球、轮滑等冰雪相关赛事纳入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体育产业发展。鼓励体育俱乐部发展,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引导发挥体育俱乐部在普及群众和青少年健身锻炼、参与举办高水平赛事,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体育资产收益最大化。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等领域投资,重点扶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整合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加强对体育教师、教练员常态化培训。大力发展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体卫融合发展。推进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打造集体育社会指导员管理、运动能力评估、体质健康测试、科学健身指导、业余等级评定、健身志愿服务于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县医院、县中医院设立运动健康门诊,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并轨。引导运动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体旅融合发展。普及推广冰雪、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积极打造一批体育特色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宣传。加大对武术、摔跤、拳击等高邑特色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实施体育文化创作精品工程,推出书籍、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健康文化产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个人中选树一批健身健康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举办表彰活动。全力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分级分类研制赛事活动举办标准、评估办法和激励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督查评估。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制定落实方案。完善督导督查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对各级各部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工作绩效实行考核评价。县文旅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高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