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有关要求,现将石家庄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HBZRSP122403694)予以通告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碗;被抽样单位:高邑县南星食府;消毒日期:2024.4.25: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餐碗消毒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是因为服务员没有按照餐饮具消毒规程操作造成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已对其责令改正,要求提高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按照餐饮具消毒规程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1、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2、警告;3、处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处罚〔202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