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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9-10-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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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检查
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
医保协议零售药店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社保卡行为
医保协议零售药店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票据、数据信息管理违规行为
医保协议零售药店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2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检查
是否存在上传虚假数据的违规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使用无资质人员及医疗设备的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2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检查
是否存在进、销、存与医保支付费用不对应的违规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不履行相关告知制度的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转借、出让、私自扩大医疗保险结算资格的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2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检查
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不合理收治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内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网上智能审核数据分析、基金结算数据对比等形式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条。
3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表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3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
医疗保险政策培训考核情况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信息管理情况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问题沟通反馈情况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是否公示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使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患者是否知情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3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表
咨询审核投诉处理情况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4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运行情况检查
组织机构控制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运行控制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基金财务控制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4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运行情况检查
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监督检查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