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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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类别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拟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万元以上罚款(含扣款)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
基金监管科 |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5、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2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前一项规定数额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
基金监管科 |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5、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3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 |
基金监管科 |
1、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4、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4 |
行政执法案件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 |
基金监管科 |
1、拟作出的移送司法机关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4、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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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执法部门认为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 |
基金监管科 |
1、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4、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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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责令经办机构作出对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含)以上以及解除服务协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
基金监管科 |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5、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