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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公安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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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公安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编号
行政许可名称
依据
受理机构
审批机构
许可条件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
时限
办公时间
办公
地址
办公电话
1
网吧设立申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网安大队
县网安大队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批准书》、《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一)申请人持文化部门的《立项批准书》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网吧信息安全审核。
(二)申请人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附件(一式两份):
1、 文化部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批准书》。
2、 经营负责人、信息安全员、收银员的身份证明。
3、 经营负责人、安全员、收银员的安全培训考核的证明。
4、 安装网吧安全管理系统的证明。
5、安装网吧视频监控系统的证明。
6、 场内巡视、实名上网、上网纪录留存、病毒防治、控制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管理制度。
7、 营业场所方位图。
8、 营业场所平面图。
9、 网络拓扑结构图。
10、 IP地址范围和内部IP地址分配表。
20
周一至
周五
高邑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主楼
0311-84033726
2
普通护照签发
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
 
身份证
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批-省级制证-申请人领取证件
10个工作日
公布监督电话
 
春秋冬季:
8:30-12:00
13:3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7:30
高邑县中兴大街
0311-84080631
3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
 
身份证
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批-省级制证-申请人领取证件
10个工作日
公布监督电话
 
春秋冬季:8:30-12:00 13:3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7:30
高邑县中兴大街
0311-84080631
4
电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
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
 
身份证
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批-省级制证-申请人领取证件
10个工作日
公布监督电话
 
春秋冬季:8:30-12:00 13:3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7:30
高邑县中兴大街
0311-84080631
5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
危爆大队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单位申请--主管民警审批
--大队领导审批
--主管局领导审批
3
纪检督察
 
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0311-84030302
6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购买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
危爆大队
(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要求;
(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单位申请--主管民警审批
--大队领导审批
--主管局领导审批
5
纪检督察
 
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邑县公安局
0311-84030302
7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
危爆大队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其他要求
 
(一)《剧毒化学品备案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三)《组织机构代码》;
(四)工商营业执照;
(五)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六)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制度、流向登记制度、应急预案。
单位申请--主管民警审批
--大队领导审批
--主管局领导审批
3
纪检督察
 
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邑县公安局
0311-84030302
8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1、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不收费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受 理3、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受理》凭证
4、交 办
5、图纸资料审核并拟定审核意见
6、技术复核及审核签发
7、制作审核意见书
8、送 达
9、建 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公开监督
终身责任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周六、日休息
高邑县兴华路东头
(0311)858415683
9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不收费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受 理
2、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
3、交 办
4、组织消防验收并拟定验收意见
5、技术复核及审核签发
6、制作验收意见书
7、送 达
8、建 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验收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验收时间内。
公开监督
终身责任制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00
周六、日休息
高邑县兴华路东头
(0311)85841568
1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高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不收费
建设单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受 理
2、出具受理凭证
3、交 办
4、现场检查
5、拟定检查意见
6、审批
7、送 达
8、建 档
13
公开监督
终身责任制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00
周六、日休息
高邑县兴华路东头
(0311)85841568
11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许可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
高邑县公安局     刑警大队情报中队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安监局核发)
(三)有符合国家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法人承诺书;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当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主管民警审批
--大队领导审批
--主管局领导审批(互联网网上审批)
1
纪检督察
 
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邑县公安局
0311-84030302
12
旅馆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辖区派出所
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2.经营场所地理位置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4.消防意见书5.辖区派出所检查验收6.法人责任状
1.案卷封面.2.地理位置平面图.3.法人情况登记表.4.奖惩登记表.5.旅馆业档案目录.6.旅馆业法人治安管理责任状.7.旅馆业开业检查验收登记表.8.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登记表.9.特种行业经营申请表.10.特种行业提供案件线索登记表.11.治安防范组织及安全防范措施登记表.
 
7
公开监督
 
周一到周五
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84030302
13
刻章业
《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建立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辖区派出所
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2.经营场所地理位置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4.辖区派出所检查验收5.法人责任状
 
 
7
公开监督
 
周一到周五.
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84030302
14
典当业
《典当业管理办法》
辖区派出所
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2.经营场所地理位置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4.辖区派出所检查验收5.法人责任状
 
 
7
公开监督
 
周一到周五.
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84030302
15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管理条例
高邑县公安局
户政科
2个工作日
 
1身份证2结婚证毕业证房产证
申请- 派出所-县级受理、
2个工作日
公布监督电话
 
春秋冬季:
8:30-12:00 13:30-17:30             夏季:
8:30-12:00 14:30-17:30
高邑县中兴大街
0311-8408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