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邑县委: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县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统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决策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意识与法律素养,优化法律服务和法治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县政府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精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县委中心组会前学党章、会后学党纪不动摇,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先后学习了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提出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县政府于2020年3月18日和4月29日分别印发了《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高政呈〔2020〕7号)和《2020年高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政办发〔2020〕17号),统筹安排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打造便民工程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标准化。按照上级安排,积极推进施工许可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电子化,与市局积极沟通,做好上线准备。
(二)高标准建设县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我县为积极做好与省级政务服务热线联通工作,按照《石家庄市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年初计划创建高邑县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平台,2020年6月高邑县市长公开电话处理系统正式启用。由县政府办牵头,各承办单位通过账号密码可登陆该平台第一时间了解到群众拨打市12345所反映问题,更快速高效的处理群众热线。截止到11月底,通过该平台下发群众热线4537条,已完成反馈热线4186条。政府办每月根据平台下发办理情况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对排名靠后单位进行通报。
(三)扎实推广“好差评”服务。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2号)和《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我局对以上文件进行了转发,要求综合服务大厅、部门服务大厅建设“好差评”评价系统并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认识度、参与度,100%引导服务对象参与评价,提升我市评价数量。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好差评”系统建设并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首次市通报排名情况我县第三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规范依法行政重大决策程序。制定《高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高政办发〔2020〕65号)、《高邑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高政办发〔2020〕66号),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必备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为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供制度依据;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2人,设立公职律师8人,参与高邑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为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在全县范围内因势利导、探索推行“两个顾问”(法律顾问、公证顾问),以期实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农村、规模企业的全面覆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化提供法律支撑。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与管理。2020年度高邑县司法局不定期开展数次培训,并抽调骨干力量制定《高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高政办发〔2020〕64号),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适用范围、认定机构、起草制定的要求、程序及注意事项、备案审查等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业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监督,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修订、完善《高邑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高政办函〔2020〕45号),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组织开展针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进行说明,要求其限时整改,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在高邑县司法局“以督促改”的强力措施干预下,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修订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标准与时限;三是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了《高邑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高政办函〔2020〕44号),明确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记录标准、适用范围等,规范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施;四是以《高邑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高政办函〔2020〕43号)为纲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部门切实负责、认真落实,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五是研究制定《高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高政办发〔2020〕47号)、《高邑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20〕58号)、《高邑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高政办发〔2020〕59号)等规定,不定期多方位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抽查活动,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督导解决,举一反三,逐步推进执法规范与案卷标准制作,反向逼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制定《高邑县政府行政复议答复暂行办法》(高政办函〔2020〕46号),规范县政府行政复议及答复工作,提高答复效率,保障复议工作质量;制定《高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实施细则》(高政办函〔2020〕47号)、《高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高政办函〔2020〕48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为认真落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应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了《高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培训制度》(高政办函〔2020〕49号),为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设提供具体条文依据,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做好行政机关及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工作。
(二)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一是2020年2月17日,成立乡镇执法改革专班,具体负责指导下放乡镇行政执法权限、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乡镇执法运行监督机制等工作事宜;二是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各类办公场所,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与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实操能力。三是组织“一对一帮扶”活动,协调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等12个执法部门分、包、带5个乡镇,对接乡镇执法队,带领乡镇执法人员观摩参与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确保乡镇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工作流程,提升执法实际操作能力。四是组织委托事项签约,实现执法有据。5月18日,组织县民宗局与各乡镇进行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签约,依法依规将宗教管理部分事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执法。8月18日,高邑县交通运输局与各乡镇分别履行签约手续,依法依规将交通运输管理部分事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执法。五是配齐配全执法车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服装、办公用品。六是指导各乡镇执法队建立完善包括执法监督制度、规范用语指引、投诉举报制度等在内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七是根据两办下发的《高邑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明确下放和委托至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事项共计87项(包括第一批下放事项),及时协调相关县直部门依法依规下放,并做好与乡镇人民政府的衔接工作。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一)依法治理、加强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1.已制定并印发《2020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高法宣办〔2020〕3号),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为全县普法开展提供指引性纲领,同时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媒体渠道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县电视台开设“公益普法”栏目《平安高邑》,目前已录制《平安高邑》2期。
2.今年以来,我县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宣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自2020年4月至今,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法检司法机关等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深入社区、农村、超市等大街小巷有针对性、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包括“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贴近群众生活的主题活动,旨在以此系列主题活动使法治观念能够深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提升安全防护意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自身做起,自觉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造绿色环保家园。除此之外,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还多次深入校园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活动,教育青少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力行,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学习习惯,远离“黄赌毒”等违法不良行为,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青年。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一是强化调解作用发挥。不间断有针对性地开展因疫情引起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调处,将矛盾纠纷消灭在初始状态,最大限度预防涉疫情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自疫情发生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98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163件,共做司法确认案件22件。二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融合多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合力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同时继续加强基层调解业务指导,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及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培养专职调解员,印发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第一季度专职调解员总结培训会。三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基层村(居)法治建设,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网三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在全面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广扩大试点运行范围。印发了《关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实施意见》,为打造具有高邑特色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平安高邑、法治高邑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全力助企,复工复产”。组织开展“全力助企,复工复产”法治体检巡回讲座,针对民营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起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不断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二是对照问题,按规定要求各部门及时制定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建立标准化、常态化的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不断深化、细化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流程、程序规范性等。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重视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对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进行规划,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四是进一步加强督导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中共高邑县人民政府党组(盖章)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