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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来源: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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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高邑县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高邑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消息。
3.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4.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1-87585682
电子邮箱:gyxfgjb@163.com
   
 
 
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