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政府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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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各具体科室责任科室为组员,确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在局网站公布。
(三)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我局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理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配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新媒体知识培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业务水平。二是我局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