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一、高邑县医疗保障局(共1项) | ||||||||||||||
1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进行封存 | 高邑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12月29日施行)第七十九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 |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2021年7月15日施行)第十八条 |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2016年2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 | 《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冀政字〔2019〕28号)第二十六条 | 定点医药机构 | 封存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