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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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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政发〔2021〕16号
  
高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
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三基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向纵深挺进,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创建实施方案》(冀交运〔2021〕33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城乡客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城乡客运公共服务需求,为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河北篇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运输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扎实有力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起深度通达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覆盖全面的城乡公交服务体系、支持有力的城乡客运发展环境,实现线网设置、站场布局、车辆运行、经营服务、管理体制的深度结合,城乡居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经济、高效,城乡客运一体化迈向更高水平,社会公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创建任务
(一)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坚持“一县一公司”等集约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全面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工作,对现有的城市公交、农村班线等客运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坚持无缝衔接、方便换乘,统筹规划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和农村客运等客运服务设施和运营线路,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实现行政区域内全域公交。
坚持以人为本的需求导向,对现有的公交线路进行合理优化,调整线网布局,进一步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城乡公交网络。在现有的6条公交线路的基础上,在2021年10月份新增两条公交线路,分别为3路(汽车站—西马闲)、7路(汽车站—河村)。
(二)推进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紧密结合县城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城乡客运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围绕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的城乡公交场站体系。科学规划和建设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站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鼓励既有农村客运站点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实现与城市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
1加强道路建设一是实施国省干线改造。加强区域交通网络协调,主动增强与石家庄和周边县市交通衔接,构建“外联区域、内优网络”的综合交通网络。2021年,完成107国道县城至邢台界大中修工程,工程全长4.4公里,工程总投资1027万元。完成339国道县城至赞皇界大修工程,工程全长9.2公里,工程总投资1964万元。二是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结合交通“十四五”规划对部分路网进行升级改造,依托现有县乡村道路,按照交通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逐步完善提高农村道路通达深度。2022年底前,完成40公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对通行公交车的部分道路加宽至5米以上,确保公交畅通。
2加强客运场站建设一是建设高邑综合客运枢纽。该项目位于高邑高铁西站东北侧300米,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米,按二级客运站标准建设, 估算总投资约1.05亿元,计划202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3年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以高邑高铁西站为中心,辐射周边6县,方便260万群众出行的综合客运枢纽,构建以高铁、公路客运为主的客运集疏中心,为乘客出行提供通达顺畅的交通设施和便利的换乘条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交站点建设。目前,我县现有农村客运站亭24个,站牌95个。根据公交线网布局,2021年计划投资30万元,在新增的两条公交线路新建公交站牌44个。
(三)科学规划公交充电场站布局。2018年,我县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县城乡客运有限公司购置110辆纯电动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辆在城市公交车辆中占比已达100%。为满足公交车运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交车充电场站等规划布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运输模式。一是对现有的充电场站进行改扩建。2022年计划投资653万元,新建20个充电桩,13300平方米的公交充电、停放场地,2000平米的维修车间,建成后将成为石家庄南部最大的充电服务场站。二是在县客运站站前广场新建充电设施。2022年计划投资157万元,建设10个充电桩,为公交车临时充电和社会车辆充电提供服务。
(四)提升城乡客运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技术在城乡客运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建成智能化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实现运营企业对车辆的智能化调度管理、基础业务统计分析以及发展水平的监测。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刷卡终端设备改造,实现微信、支付宝线上支付功能,交通一卡通使用率(包含非现金支付)达50%以上。
2022年计划投资176万元,实施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完成110辆公交车配套车载监控设备,利用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公交车辆的实时监控,获取车辆运行信息、车辆历史轨迹、准点率、是否超速及里程分析等数据,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型公交智能调度管理系统。
(五)强化城乡客运安全管理。健全行业监管机制,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规范的管理机制,组织行风监督员不定期跟车抽查,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度开展城乡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补贴的依据。通过各种方式的监管,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持续发展。
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车辆、人员、场站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驾驶员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处置能力。
(六)推进客货邮全面融合发展。为巩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效,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统筹解决农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 推动农村客货邮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
一是体制机制融合。积极联合农业农村、发改、供销、邮政等部门建立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构建交通运输、邮政、供销、发改等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为农村地区各方资源的充分整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基础设施融合。在有效保障客运服务和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高邑县实际情况,在现有公交充电站内,建设占地2000平米的共配中心,设立仓储、分拣、泊车等设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件快件的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引导县域内邮政、快递企业入驻公交充电站,共享场站资源和设施。三是运力资源融合。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公交企业开展合作,普及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信件、邮件和包裹等服务,创建期内先行试点公交3路开通农村客货邮合作。
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建设工程投资共1.7612亿元,重点任务分解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创建期为2年,即2021年9月—2023年10月。
(一)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3年8月)
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工作措施,落实配套政策,全面推进试点建设。县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中创建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分别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准备验收。
(二)验收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
按照试点县创建评价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做好迎接验收准备,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上级部门对我县的评估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高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发改、财政、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建设、征地拆迁协调等重大事项以及质量监管、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孔文朋兼任。
(二)落实政策保障。积极出台和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推动城乡客运发展资金纳入城市公共财政体系,并逐步提高城乡客运投入资金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例。
一是对城市公交场站、道路客运场站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三是在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时,加强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在用地配置上合理安排城乡客运设施用地。 
(三)加强资金投入。拓宽建设资金渠道来源,发挥好中央资金、地方一般预算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一是调整和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支持客运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通过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制定在项目落地、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城乡客运场站建设采用PPP模式等多元化投资,以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机制,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县级财政给予公交企业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每年100万元,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社会宣传。县有关部门要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工程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机终端等方式,宣传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理念和进展情况,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