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高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3月13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安排,深刻汲取全国各地事故教训,以过硬的措施,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彻底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全方位管控安全风险,层层压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开展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三、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层面:各镇要召开党政联席会,县直有关部门要召开班子会,认真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梳理、汇总,查漏补缺,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企业层面:要号召全体员工立即行动起来,投入辨识风险、排查隐患的工作中去,对风险隐患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厂级、车间、班组的责任清单和隐患清单。
(二)集中排查,全面整治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进一步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超工期、赶进度以及近期复产复工企业和反复发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重点行业领域抓好安全专项治理,要对整治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设施、长输管线、压力容器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强化检维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和变更生产工艺、原材料、工艺参数的审查、审批管理,确保专用监测、监控等安全设备、设施、仪表的有效运行和维护保养,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各类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打击利用城乡结合部、村边出租房、闲置厂房、宅院、废弃窑洞等“隐蔽场所”进行非法制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要严查超范围经营、客货混载、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路。
建设施工:要检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市政工程施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等行为。
城镇燃气:城镇燃气专项治理特别是“气代煤”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企业管理、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餐区域使用或存放气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和不合格“瓶、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冶金工贸:检查安全作业程序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备配备情况、岗位风险辨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行为;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情况;强化节日游乐、群众自发性活动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拥堵踩踏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冷库等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的锅炉,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
教育: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校车管理情况。
消防: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商场、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违规敷设、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重大节日、集会、庙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3.强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充分发挥乡村情况最了解、底数最清楚的优势,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确保不发生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或证件失效,特种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不符合规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各类活动的非法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抓好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上路通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危险物品、违法挂靠、外包以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等行为。
公安、应急部门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制售、储、运大排查。
发改部门重点抓好油气管线的安全监管。评估分析油气输送管道存在的安全风险,加大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安全。
住建部门重点抓好城镇燃气、加气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打击城镇燃气非法经营、私改乱接和占压燃气管道等行为,认真细致排查燃气管道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生活用气安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范脚手架、深基坑坍塌、塔吊倒塌和高处坠落事故,落实好渣土堆场的管理责任。
市场管理、旅游管理部门重点抓好旅游安全。对景区(点)内游览游乐设施设备、扶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大排查,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对旅行社使(租)用车辆资质、路线运营,司乘人员安全培训以及遵守安全规程进行检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部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住人等问题。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和有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区域内设置员工宿舍的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清理。
教育和公安部门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严防学生溺水、食物中毒、踩踏事故和证照不全等违规车辆接送学生。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成执法组、检查组,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要落实执法计划,建立执法监察台账,对执法企业逐一建立监察执法档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把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员工培训、应急演练等作为执法重点内容,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的问题企业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切实做到“四不放过”(不放过每一个行业和领域,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设施和设备,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和漏洞)。
5.加大问题及隐患的整改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查发现的具体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全面核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6.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县安委办3个督导检查组,要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对所分包镇、有关部门的督查力度,要把前期省市安委会督查期间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事故高发、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复工复产、不放心、危险性大的单位和部位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属地镇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各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进行“回头看”,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工作成果,推动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安全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抓住重点。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各督查组要充分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
(三)突出重点,跟踪问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作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突出重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出过程管理,坚持风险管控,边查边改,严格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在此期间,凡是存在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或出现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一律严格倒查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3月30日,4月15日分阶段报送隐患排查台账,活动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县安委办汇总全县工作开展情况后报县委主要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按照《高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报送要求进行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白少博 84035965
附件:高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
高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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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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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问题隐患 |
所属行业领域 |
隐患级别(一般/重大)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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