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应急管理局
高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
一、《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
二、上条没有规定的,按以下法律、规章有关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11月30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55条至第66条
3、《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