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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19)

发布时间:2019-10-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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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

审核内容

1

 

成品油执法

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执法队

1.提请审查报告1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1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经听证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复印件; 6.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权限、程序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