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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0-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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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事项清单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执法权限

查处高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违法案件。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执法程序

1)发现、核查和制止

2)立案

3)调查

4)审理

5)决定处理意见

6)告知、陈述申辩、听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执行

9)结案

五、救济渠道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邑县人民政府或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高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