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邑县刘秀路151号,电话0311-84030599,电子邮箱gyxzf9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高邑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印发了《高邑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邑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等相关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认真抓好各类重点信息公开。
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规划等11条信息;不断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在政府网站高邑财政预决算专栏对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2017-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信息以及2019-2020年债券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在县政府网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专栏公开了《2021年高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和《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汇总表》;切实增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在政府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题专栏,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21条;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民生领域,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高发〔2021〕1号)、《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方案》(高办文〔2021〕15号)、《高邑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高发〔2021〕13号)《高邑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1-25)等文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高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高邑县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实施办法”及“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不准、十必须、五提倡、举措及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多项规章制度,在“环境保护督查”专题专栏,发布督查信息48条,行政处罚信息54条。我县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划信息”专栏公开了高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第“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邑县城乡(2011一2030)总体规划、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机制建设,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高邑融媒等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实效性。今年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解读各类政策文件27件,开展“电视问政”活动10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协同有关部门答复网民留言88件,反馈率、办理率均为100%。
(三)规范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
养老服务(新增)”“社会救助(新增)”等20个子专栏。组织有关单位对新增专栏内信息内容进行了归纳整理和动态更新,现已归集发布相关政府信息100余条。强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今年以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284条。涉农补贴(新增)”“稳岗就业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文化服务义务教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改版升级,优化了信息检索等功能。高邑县政府网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高邑县人民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职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重大会议(新增)”“重大决策(新增)”“政府采购(新增)”“招考招录(新增)”等专栏,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新增)”“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根据《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政府网站建立了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对答复格式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五)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发展
认真抓好权责清单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自2020年底启动,全县权责清单编制范围为县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和各镇。各部门起草基础清单后,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责任分工分头审核,县清单编制工作联席会集中审核,经过“三上三下”多次修改后,于6月21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共涉及22个政府部门和5个镇,确定政府部门2904项权力事项,各镇人民政府共确定177项权力事项,并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站、高邑县机构编制网和县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4 |
0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1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0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24.3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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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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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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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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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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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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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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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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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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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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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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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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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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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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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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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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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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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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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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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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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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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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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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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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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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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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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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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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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水平和基层政务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重点工作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获取实质性信息渠道还不丰富,参与度互动性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二是在解读质量和方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