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政府
 
高邑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7    来源:高邑县公安局
【字体: 】    打印

 

高邑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2021)30号)要求,由高邑县公安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邑县公安局联系(地址: 高邑县兴华路98号,电话:0311-840319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邑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务实担当、履职尽责为基本要求,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提升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良性发展,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信息200余,微博发布信息50余条。二是向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以下政务信息:事前公开包括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事后公开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检查。2021年全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30份。开展行政检查48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及时性、全面性、便民性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下一步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完善我局信息发布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