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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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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  法  依  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001 违反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处罚 行政处罚 高邑县审计局 相关业务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 《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31条、《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42条       相关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和个人        
1002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理处罚 行政处罚 高邑县审计局 相关业务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7条 《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30条、《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43条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2001 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册、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封存权 行政强制 高邑县审计局 相关业务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31号)第32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23条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2002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款项权 行政强制 高邑县审计局 相关业务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条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