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三不分”
两个专项清理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安排,我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三不分”两个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但有个别单位存在问题线索自查不详细,上报问题线索不及时的问题,影响了全县两个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和“三不分”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方面,对人行、农行、工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科技局五个单位通报批评;在“三不分”问题专项清理方面,对科技局、质监局、科协、工商联、工会五个单位通报批评。望以上被通报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汲取教训,迎头赶上,其它单位要引以为鉴,再接再厉,确保我县两个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