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今年社会工作者是在县里考吗  (2024-11-14 11:40:11)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政府办信息科调查核实,依据高邑县政府网公示公开的《石家庄市高邑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内容,笔试考点设置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同时我办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1-14 16:55:36)
【留言内容】请问御花园三期物业费等级按照每平方米按照1.55元收费,是否合理?  (2024-11-11 10:39:27)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根据石家庄市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二级等级服务等级,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55 每平米每月。目前御花园三期小区实际收费为1.24每平米每月(8折优惠收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1-12 15:27:59)
【留言内容】您好 高邑今年有社工招聘计划吗  (2024-11-09 09:17:11)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悉,经县委社工部调查核实:《石家庄市高邑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2日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查询网址:http://www.gyx.gov.cn/。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1-13 16:23:00)
【留言内容】请问高邑县自来水水价是多少,具体水价及其构成是否有参考文件可以查询。  (2024-11-05 14:41:29)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物价局调查核实,根据高邑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南水北调终端水价的通知》(高价【2017】8号)的规定,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执行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3.55 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6.2 元/m³、特殊行业用水水价11.7元/m³。 同时根据高邑县物价局《关于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高价【2016】4号),我县实行阶梯水价,以供水公司安装的水表为单位,3人以下家庭以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用水量为一个周期, 0-120吨水量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3.55 元/m³, 超过第一阶梯水量(121-180) 吨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 4.8元/m³,超过第二阶梯水量(181吨以上)执行第三阶梯水价8.55元/m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2024-11-08 16:13:50)
【留言内容】高邑县凤凰不夜城有一段时间停止经营了,想了解下原因是什么?我是周边居民,少了一个有趣好玩的地方,感觉挺可惜的。未来还有可能恢复吗?  (2024-11-03 15:06:25)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高邑县政府办回复:凤凰不夜城是社会合作项目,目前运营方正在调整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态,储备商业资源,招引投资方,开展基础维修维护。在各方的支持下,后续将加快调整步伐,争取早日将崭新的凤凰不夜城展现给广大游客。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4029888。【高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11-06 15:55:42)
【留言内容】本人为2024届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后选择了在高邑某事业单位内工作,阅读人才绿卡申领办法,对于人才绿卡中的(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未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但有其他的如优秀毕业论文等奖项,是否能申请高邑县人才绿卡?  (2024-09-03 13:48:41)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组织部调查核实,该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高邑县人才绿卡申领,可以在高邑县政府官网-专题专栏-高邑县人才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栏进行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2024-09-05 16:10:36)
【留言内容】我今年18周岁,一直跟随母亲城镇户口,父亲于21年去世,现在奶奶身体不好,奶奶希望我把户口迁入农村,落户到她的户下,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2024-08-16 07:44:17)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公安局调查核实,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经了解,公民户口迁移,以“实际居住、人户一致”为基本原则,实行条件迁移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2024-08-19 14:52:50)
【留言内容】想知道下政府部门的上下班时间。  (2024-08-09 16:26:53)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县上午办公时间为8:30--12:00,下午办公时间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试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石传[2016]21号)精神,分别为:1月1日--5月31日和9月1日--12月31日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14:30--17:3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8-12 15:29:36)
【留言内容】怎么查询哪个小区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保障房?  (2024-08-04 10:14:54)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政发【2021】6号文规定:保障对象为城镇低保、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县城实际居住。(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申请家庭所有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且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保障对象为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持有城区居住证,且在城区实际居住。(二)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持有县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三)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四)申请人家庭在本县城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拆迁房产、危险房屋认定同第十九条。(五)申请人在申请或年度复核当月前一年内任意一月在本县城区缴纳养老保险(六)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七)未在户籍地申请公租房。(八)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新就业职工,毕业满5年时,需进行资格转化;人才绿卡(B卡、C卡)失效或过期的,需进行资格转化。保障对象为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县(城中村除外)常住户口或持有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且在城区实际居住。(二)收入稳定且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申请人在申请或年度复核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县城区缴纳养老保险;(四)申请人家庭在本县城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拆迁房产、危险房屋认定同第十九条。(五)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六)未在户籍地申请公租房。如有疑问或有不明白之处,可拨打联系电话:房地产服务中心,电话:0311-8758500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8-07 18:39:39)
【留言内容】请问,我县有没有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入学政策?具体如何操作呢?  (2024-07-19 12:50:58)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及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助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冀应急〔2019〕3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子女,家长可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办理入学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7-23 14: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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